毫州乎?亳州也!
“毫州成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”“亳州成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”——这是出现在《齐鲁晚报》2015年5月9日A10版上的同一个公司的名称,其中涉及的一个地名却是一对一错,前者的“毫州”错了,后面的“亳州”才是正确的。
亳,读音为bó,形声字,甲骨文的“亳”的上部像高楼重屋,表形,其本义是“广室高楼”,而在这种“广室高楼”中居住的决不是一般的人,而是帝王。《史记·殷本纪》:“自契至成汤八迁,汤始居亳。”所以,在上古“亳”字即成为商代首都的专用名词,后成为地名专用字。亳州,在安徽省西北部,邻接河南省,其历史悠久,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。西周时称焦国,春秋陈时称焦邑,秦时置谯县,北周时始置亳州。隋时又复称谯县,唐时又复称亳州。1912年改亳县,1948年析亳县城区设亳城市,1950年撤市并入亳县,1986年撤县改设亳州市(县级),2000年升设地级市至今。老子、华佗、曹操即为谯县(今亳州)人,与之相关的古迹有道德中宫、华祖庵、曹操宗族墓群。
毫,读音为háo,本作豪,毫为其后起俗字。形声字,楷书的“毫”字,下部是“毛”字,从“毛”表示所指之物与毛类有关系,在字中表义,用作形符;上部是“高”,写时省去“口”字,在字中表音,用作声符。其本义是指“细长而尖的毛”。《集韵》对“毫”的本字“豪”是这样解释的:“豪,长锐毛也。”
到目前为止,在我国的地名中还没有发现过“毫”字,也就是说,它不是一个地名用字,记住了这一点,就不会把“亳州”写成“毫州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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