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朋友指出:“狂兄,你这个题目《“授”“受”不清》是不是搞错了,应该是‘授受不亲’吧?”
我的这篇博文不是说“男女授受不亲”的儒家礼教,而是说“授”、“受”这两个字不容易搞清楚。日前,在报上看到一篇稿件,其中有“受人以鱼,不如授人以渔”之语。显然,就没有把“授”与“受”区分清楚。授,给予;受:接受。所以,那句话的第一字“受”写了个别字,应改为“授”。
“授人以鱼,不如授人以渔”,是中国的一句古话,意思是说:送给他一条鱼,只能解一时之饥;不如教他捕鱼的方法,让他学会营生的本领,则可解长久之饥。同理,传授具体的知识,不如传授学习知识的方法。
我的小友申惟思最近写了篇论文,大意是说:中国封建社会何以延续数千年,跟儒家长期宣扬皇权思想有关。他把这个意思归结为两句话:帝王是“君权神授”,百姓得“逆来顺受”。我觉得,他这里的“授”、“受”二字就把握得相当准确——前者表示授予,后者表示接受。
附带介绍一下“男女授受不亲”这一“古训”。
《孟子·离娄上》:“淳于髡曰:‘男女授受不亲,礼与?’孟子曰:‘礼也。’曰:‘嫂溺,则援之以手乎?’曰:‘嫂溺不援,是豺狼也。男女授受不亲,礼也;嫂溺援之以手者,权也’。”
译成白话大意是:淳于髡问:“男女之间递接物品时手不能相接触(或指不宜过于亲近),这是‘礼’的要求吗?”孟子回答说:“这正是礼的要求。”淳于髡又问:“如果嫂嫂掉进河里,可不可以伸手拉她?”孟子答道:“嫂嫂落水而不伸手拉她,这简直就是豺狼。男女之间递接物品时手不能相接触,这是礼的要求;嫂嫂落水伸手去拉,这是变通。”(2010-7-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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